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 号)和《安徽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皖经信装备函〔2021〕126 号)要求,经企业申请和属地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并征得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同意,现将广德卡斯汀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拟退出铸造产能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期:2023年1月3日至1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