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钱** | 浏览量 | 50950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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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燃气采暖建议 | ||||||
信件内容 | 咨询:您好,我市目前燃气收费基本上是全省较高标准,而且现阶段燃气档位根本不够用,我看20年有得到过政府回应,建议市物价局对用气阶梯档位进行调整。随着装地暖的用户越来越多,能否参考其他省市,对装地暖用户现场核查,增加供暖期一二档用气量,提高居民生活舒适指数。 | ||||||
来信时间 | 2022-11-30 21:26:25 |
回复时间 | 2022-12-01 08:35: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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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2-12-01 08:35:03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2-12-01 09:12: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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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已收悉。我市现行居民生活阶梯气价制度于2015年建立,当时情况下价格水平与省内同使用川气城市相当,阶梯设置与省内大部分城市一样均按原省物价局指导意见设立,2020年以来省内部分城市考虑使用天然气采暖用户增多,出台了对采暖用户的较为宽松的阶梯政策,我委拟学习此方案微调我市市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但由于近2年来天然气供应偏紧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未能实施,后期我委将持续关注并择机参照其他城市微调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