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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3-18 10:00

        2021年,郎溪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政府能力提升年”活动,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法治郎溪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优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动态调整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经调整,县级政府权责清单保留3195项(其中:行政许可 152项、行政处罚2621项、行政强制122项、其他七类权力300项),镇政府权责清单保留2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县级公共服务清单保留1655项,镇公共服务清单保留417项;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事项97项,取消事项15项(含子项4项),规范事项30;收费项目总数80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政府性基金12项、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前置服务项目收费45项、涉企保证金11项。

        2.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拓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范围和领域。落实长三角地图上线工作,依托“皖事通办”平台,直观展示县乡村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场所和所办事项,利用导航功能为群众推荐最佳办事路线,让群众享受全天候、多渠道的“随时办”服务。2021年,我县累计上线县乡村办事场所151个,地图办件196.90万件,完善“智慧办”项目精准度259个。

        3.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社保登记环节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环节、一次办理。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推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实行“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允许有条件的市场主体“住宅改商用”,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记。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照2018年全省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实现逐项全覆盖,建立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台账管理制度。

        4.结合2020年以来全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督查工作。经督查,16家县直单位对2020年告知承诺制目录进行了调整修正。全县县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共计65项。

        5.健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查常态化机制,加快县“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建设。共制定随机抽查计划任务118个,完成118个,共抽查各类企业750余户(次),共发起联合抽查任务16个,接收联合抽查任务55个。我县“一单两库”建设覆盖率、抽查任务部门覆盖率、计划覆盖清单率均达100%,抽查任务完成率达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上级目标考核要求。

        6.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制定实施《郎溪县提升营商环境打造“徽常满意”服务品牌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开展“我对标 我赶超”创优营商环境活动。全年召开6次工业项目预审会,提交预审项目103个,预审通过项目90个,召开项目集中签约活动5次,签约项目63个,协议资金137.72亿元。

        7.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对20191231日前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共审查文件11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全年共立案查处知识产权(商标)类违法行为14起,虚假宣传(广告)类违法行为22起,没收侵权商品货值金额逾10万元,强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8.健全完善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持续实施《郎溪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累计清欠账款18笔、金额5486万元。严格审核政府投资类项目,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度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

        9.深入实施民营经济上台阶行动计划,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准入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兑现各类工业企业发展奖励共计3115.66万元,强力推动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郎溪县全力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和“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实施方案》,形成“一企一策”帮扶方案,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精准服务,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完成各项立法调研、立法征求意见等工作任务。全年筹备市级立法调研座谈会1次,按质按时完成省、市立法征求意见10次。积极争取设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涛城镇人民政府被评为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2.加强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工作,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开展涉及《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地领域等方面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公示。

        3.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将备案审查情况与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加强制度刚性。全年共计制定出台5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出台后,均在规定期限内按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无一件退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全县依法行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推进县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年共审查决策事项76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61件,审查事项涉及强制拆除、征地征收、公租房管理、城乡低保救助等方面,实现县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制定实施《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若干意见》,编制《郎溪县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2.进一步健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郎溪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的意见》,重新聘请了9名县政府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累计提供法律服务达200次以上,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3.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对于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决策,能做到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论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开展相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有的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后实施,且在提请会议研究前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将常态化推进三项制度作为统筹行政执法、整体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定期报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工作制度, 征集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执法领域发生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且已经生效的行政执法案例和执法监督案例。启用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对系统信息进行完善录入。全年录入执法人员信息616人,内设监督人员信息14人,执法主体信息33个,行政职权审批392项。

        2.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2次,累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72份、行政许可案卷69份。在有关领域协调开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制度,认真做好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梳理工作,推进实施符合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共计梳理出91条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责事项。

        3.继续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效考评制度。2021年底,响应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均已换发到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启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1.落实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和“政府能力提升年”活动,全力抓好中央巡视及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和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监督谈话。

        2.加强国有资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强化审计监督。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完善审计监督机制,推进审计全覆盖全年完成7个县直单位、2个镇和1个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共计发现违规资金和管理不规范资金6800余万元,出具审计报告12份,提出审计意见建议28条。

        3.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印发《郎溪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修订完善《郎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网站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0次、网上调查2次。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建立郎溪县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编制郎溪县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效衔接,方便群众及时知晓相关政策。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5件,均已按时按质办结。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诉调对接”“访调对接”“交调对接”等多项联动机制。加强“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设立“百姓说事点”96个,开展法治宣传644次,法律服务受众25500余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264条。深化“标准化调委会”创建,设立“标准化调委会”96个,并成立了交调、医调、物调、商调、婚调、劳动争议纠纷调委会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入驻郎溪县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动跨区域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组织建设,推进“一地六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2.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攻坚年行动。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作为全县2021年信访重点工作,全力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攻坚年”行动。对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交办我县办理的25件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办件,已全部上报化解完成。

        3.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期论证调研活动,为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做足准备。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起,其中以改变“就案办案”方式促成和解5起,真切化解行政争议。制定出台《郎溪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建立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提示机制,不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全年行政诉讼案件31起,共计举行庭审24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4次,出庭应诉率达100%。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工作。积极向县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制定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发挥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1540名公务员参加2021年“开年第一考”,学习率、参考率、及格率均为100%

        5.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司法所和村居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1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96个。建立联企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机制,全年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深入园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体检”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共计10次。积极推进移动式、随身式公共法律服务,组织44名律师担任9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入驻96个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开展法律服务。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政府部门和镇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本部门、本镇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督察,推动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整改,限期整改落实全部到位。将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和依法行政均纳入法治建设三项考核体系之中,并优化完善了相应考核指标。

        2.举办全县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和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规范行政决策业务培训班,县政府负责同志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调度2次,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工作的不够多、不够广,对涉法事务存在的法律风险预见不高、不深,目前还做不到全方位的依法行政。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和人员有待进一步优化。因机构编制限制,部分县直部门无法设置法治机构,配备法律专业人员也很困难。镇政府虽已设置综合执法大队,但目前普遍力量薄弱。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的注重上和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技巧的把握上存在不足和瑕疵,有时候会出现决策程序还不能完全到位、调查取证还做不到足够完善。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次,及时解决了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督促依法行政。督促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年履行生效判决1次。

        (三)完善学法制度。持续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全年集中学法4次。举办2次法治讲座,分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四)开展年度述法。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县政府班子成员均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了述法。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上抓落实。制定出台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我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上抓落实。严把决策上会关口。对于未经前置合法性审查或者虽经审查但未通过的决策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相应程序,确保行政决策“零事故”。规范管理政府文件。对县政府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加大清理力度,规范制定监管,确保每一份文件都不留后遗症,且有实际用途

        (三)在依法行政业务培训上抓落实。充分利用县内各类主题班次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增加频次邀请业务专家来郎传道授业。加紧督促县直部门和各镇政府举办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狠抓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将业务知识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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