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各类政策和公共信息咨询;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非紧急类求助;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投诉;对本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市民仍应直接拨打110、120等应急电话。
不受理范围:
(一)要素不全、诉求不明、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确定承办单位的事项;
(二)反映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来信;
(三)通过诉讼、仲裁、法院、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四)相关诉求已得到解决,或有关部门已经明确答复,但网民仍就同一事由重复留言的事项;
(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有不文明、侮辱性或挑衅性言语的和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六)行政职权或管辖范围以外的事项;
(七)同一留言人(id)在较短时间内持续提交留言问题;
(八)无实质内容的来信,以及不属行政机关受理职责的其他来信;
(九)个人与单位或他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十)其他商业广告类、产品推销、社会中介类等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
(十一)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受理范围的。
处理反馈:
(一)写信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对利用互动平台进行造谣毁谤、传播反动言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等各种非法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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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直部门:咨询类信件1个工作日答复,投诉建议类信件5个工作日答复;县区:咨询类信件3个工作日答复,投诉建议类信件5个工作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