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医保局积极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促进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让更多老百姓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提升群众获得感。截至目前,县内13家公立医疗机构共实施了9个批次药品集采,集采药品达414种,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0%以上,节约医保基金3000余万元。
强化政策落地。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结合医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按照国家、省中选药品目录,合理确定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范围及数量,以量换价。2019年以来,全县药品集中预采购量1248万(片/粒/袋),实际采购量2184万(片/粒/袋),实采量是预采量的175%。
强化配送保障。主动组织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确保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可持续、可操作。严格执行“订单+配送+回款”相关规定,督导三方及时履约,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采购合同,在约定时限内拨付已采购药品资金。督促配送企业、生产企业保证中选药品质量和供给,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中选药品采购需求。
强化考核激励。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县域医共体考核,并作为医保基金拨付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结余奖励机制,我县参加集采医疗机构13家,考核医疗机构13家,截至目前兑现结余奖励资金420万元,有效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让群众就医购药享受更多“团购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