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医保局组建以来,不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以更高的站位深化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印发《绩溪县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绩溪县医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县级各相关部门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一体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
以更大的力度浓厚氛围。以每年4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传统宣传和网络媒体结合,形成宣传声势。公布欺诈骗保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制度,累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4起,形成社会震慑,营造“不能骗、不敢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
以更实的举措强化管理。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严格医保定点申请基本条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协议内容,明确双方权责约定,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切实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医保监管和社会监督。不断完善医药服务管理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定点医药机构年终清算、医共体季度及年度考核、协议续签等挂钩。强化对医保协议管理和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协议规定的,及时作出暂停、中止和解除协议等处理。
以更严的要求检查整治。2019年以来,开展了7次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县级全覆盖检查,接受省级飞行检查2次、市县交叉互查2次、各级各类审计3次。截至2022年底,拒付、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07.92万元,处违约金31.15万元,行政罚款0.5万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