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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月)
2017年,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开发区实际,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现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以完善组织领导为关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 2017年,我区认真按照市里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善发展环境、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了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委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遇到的问题。 (二)以建章立制为保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运作机制 我区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上不断探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从规范运作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业务特点,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责任追究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建立内部申请审核流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把关。加大信息公开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方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操作,保证工作延续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区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政策法规文件12份,最新文件18份,招商引资文件24份,优惠政策文件11份,招投标信息145条,其他类信息26条,并且同步将所有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及时更新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行政审批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方便群众办事。与去年相比,不管是公开内容数量还是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已制定可严格的依申请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流程,但截至目前,还未收到一起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区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我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备案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对外发布前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不予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本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全年未发生一起涉密信息违规上网公开事件。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在网上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调查,及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向单位应付的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其他市直部门相比仍有差距。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并提高业务水平,利用开发区门户网站整体重建的契机,加强对信息资源的分类整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保障公民和企业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栏目,以方便公众进行信息查询。